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11-04 |
2016 年7月20 日,国开东方与我公司、安信证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文化宫支行就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丰台 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2016 年10 月26 日, 腾实地产与我公司、 安信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 树支行(以下简称 双榆树支行 )就 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
01、A02 地块公建混合 住宅项目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12 月21 日,腾实地产将双榆树支行专户存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转账至腾实地产在民 生银行什刹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697492030) ,并于
2016 年12 月21 日将 双榆树支行专户予以注销,我公司、腾实地产、安信证券与双榆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专户余额(元)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
0109001213108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61.5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 园支行
56204010010010136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656.11 平安银行北京学院南路支行
11016281166007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93,510.25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136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85.48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60502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985,410.44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030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8,119.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 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103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88.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 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44.79 合计 2,459,776.28 备注: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 6,421.26 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 年5月2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171,4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 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部分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 项鉴证,并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 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部分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3071 号) ,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4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