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3-11-07
sDPR-2017-0140016 山东省人力资源布 山东省凡鲁人社规 E⒛17〕 1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 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EzO17〕

40 号),提 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 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 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个月 (含36个月)以 上.

― 1― (二 )自 ⒛17年 1月 1日 起取得初级(五级)、 中级(四级)、 高级 (三级)职 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 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 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和 高级 (三级)职 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 1000元、1500元和zO00元.同一职业 (工种 )同 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 贴,不 同等级可分别 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 (工种 ) 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 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 时调整补贴标准.

三、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程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 日起

12 个月内,向 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 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 申请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 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 会保障卡中.具体程序如下: (一 )申 请.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省、市人力资 ― 2― 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 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 功能模块,登记提报姓名、身份证号码、 证书编号、证书名称、鉴定级别、发证日期、社会保障卡号、手 机号码、失业保险参保地等基本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二 )审核.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7个工作 日内,审 核申 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形成 " 技能提升补贴人 员公示表 " ;

对 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在 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 供申请人查询. (三 )公示.省本级、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通过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 表",公示期为 5个工作 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申领 条件的人员,形成 "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 " . (四 )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 "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 放表 " ,于 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将 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 会保障卡中.对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 领人员,应先行办理社 会保障卡,再进行补贴申 领.

四、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 目,所支付的 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 目中列支. 各市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 范运作,切 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 ― 3― 对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市给予重点调剂,确 保符合条件的参 保职工按规定享受政策.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