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11-07 |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 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 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省本级参 保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工作. (二 )实现网上经办管理服务.各市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经 办程序及统一要求,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实现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的网上经办管理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山东省公共就 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以 下简称 " 省就业人才系统 " )互联网服务 平台中开发 " 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 功能模块,实现外网申请、内 网审核.通过省就业人才系统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市,可 以继 续使用该系统办理补贴相关业务;
使用其他系统办理失业保险金 发放的市,要对发放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 " 技能提升补贴 " 功能,实现与省就业人才系统对接,确 保在系统内经办补贴相关 业务.各级经办机构要将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情况反馈至省就业人 才系统,申 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情况;
有条件的可通过微 信、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技能提升补贴业务办理情况.各市要 加快整合落实补贴政策涉及的数据资源,实现职业资格证书联网 查询系统数据、参保系统数据、国家职业 (技 能等级 )资格证书 目录清单及社会保障卡系统数据的信息共享,为 技能提升补贴申 -4― 请、审核、公示、发放及监督提供数据支持.8月 底前,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系统开发,实现网上经办.未实现网上经办 前,各级经办机构要在服务大厅人工办理职工申请业务,并在实 现网上经办后,及 时将职工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三 )强 化监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业技 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 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 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 急 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 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 防冒 领、骗取补贴.要制 定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监督等制度,严 格财务 管理和资金监管,防 范风险.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 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各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建立特殊情况下不能实施网上 经办的应急处理机制,通过经办服务大厅,实施人工办理,实现 一次办结服务. (四 )加 大宣传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多 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向 社会、参保企业及职工宣传政策、 解读政策,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 悉办理程序,更方便、 更快捷地享受政策,发挥好失业保险预防失业、 促进就业的作用. 各地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适 时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部署要求,调 整完善政策. -5― 本《通知》自2017年 8月 1日 起实施,有效期至 zO22年731 日. 山东省 (此件主动公开 ) 20174F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 6― zO17年 6月 30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