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3-12-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
2017 年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 前偿付条款,第3年末、第4年末、第5年末、第6年末、第7年末 分别按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托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十)担保方式:由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 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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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录 释义.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7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8 第三条 发行概要.12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15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17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18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20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22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1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50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75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76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89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98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105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107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08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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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公司:指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的
2017 年浙江 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7 天台债 .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 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的 风险,即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将未售出的债券按照各自承销 比例全部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债券的申购利率区间,投 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及约定的配售原则确定债券 发行利率的过程.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7 年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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