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4-01-11 |
2 名,国统股份委派
3 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由国统股份委派的董事担任,并经全体股东确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 任. ③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桐城国投委派. ④ 其他:设经理
1 名,副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上述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聘 任. ⑤ 股东享有的主要职责 A、政府出资人代表享有本项目监督权、在紧急情况发生或项目公司违约等特定的情况下 的直接介入项目实施权、对项目公司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等权利, 负责项目前期审批、 协调与政府部门针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及拆迁等工作, 不参与项目公司 的收益分红. B、本公司:在本项目中承担项目的投融资、综合管廊预制、运营工作;
中交隧道为本联 合体的牵头单位,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 PPP 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PPP 项目合 同条款约定,是推进 PPP 合同顺利执行,并将 PPP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予以具体实施和落 实的组织保证. 同时也符合本公司调整转型的战略规划, 是顺利实现业务发展模式创新和收益 最大化的保证.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会根据合作方约定的条件积极推动项目的顺利完成, 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 不确定性: 后期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在协议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 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协议履行风险;
因协议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
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PPP 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传统融资方式存在限定性条件多、成本高等制约因素.融资渠道 不畅通,将影响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和运营管理.同时,公司今年首次涉足 PPP 项目公 司,存在 PPP 项目相关政策改变及项目公司经营不善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是为了保证安徽省桐城市同安路和盛唐路延伸段综合管廊 PPP 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已纳入国家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批 PPP 示范项目库.本次对外投资使 用自有资金,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调整 转型,创新发展"的战略思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