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4-02-18

2012 年1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同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签署了 中国履行斯 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之山东省履约示范子项目委托实施协议 ,成 为第二批

10 个示范省份之一参与该项目的推广和实施.

(二) 项目目标和产出 该项目旨在建立和完善我省省级政府 POPs 污染防治和履约管理 能力,具体包括:政策法规的制定、监测监管能力的加强、环境应急 防范能力的加强、 POPs 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公众意识的提高, 以及为地 方落实 POPs 十二五 污染防治规划和履约工作提供支持.

6 我厅将提交以下产出: ----组建山东省 POPs 履约示范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及成 员名单;

组建山东省 POPs 履约示范项目专家委员会相关文件及成员 名单;

山东省 POPs 履约项目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及成员名单;

山东 省POPs 长效履约协调管理工作机制相关会议纪要;

----山东省环保部门 POPs 污染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报告;

山东省重点 POPs 污染行业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

人员培训会议纪要;

----POPs 履约相关技术交流会会议纪要;

----山东省长能建设项目中期工作执行报告;

---- 《山东省实施 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 办法》 ;

《山东省 POPs 污染场地管理办法》 ;

山东省水泥、造纸、钢铁行业标 准修改意见;

山东省 POPs 相关的行业标准调研报告;

----山东省 POPs 污染现状更新调查报告;

POPs 监测人员培训材 料及培训会议纪要;

----POPs 履约宣传专栏网页;

POPs 履约宣传新闻;

POPs 公众宣 传活动纪要;

学术交流研讨会会议纪要;

---- 《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 选修课程相关文件;

教育讲座纪要;

----山东省长能建设项目最终工作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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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的执行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长效履约机制

1、 组建 POPs 履约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 重视,2013 年3月发文成立了由十七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山东省履行 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及其办公室, 负责山东省履行斯德哥尔摩 公约总体协调和工作部署.工作协调组组长单位为山东省环保厅,成 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 厅、 省卫生厅、 省质监局、 省安监局、 山东检验检疫局、 山东电监办、 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共

16 家单位.

2013 年5月15 日,省环保厅召开山东省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 作协调组全体会议,协调组组长、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 话.来自

17 个省直单位的协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我省 POPs 履约进展情况和能力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强调我省已将履行斯 德哥尔摩公约工作纳入 十二五 规划和日常管理.会议还签发了

17 部门 POPs 履约详细分工.

8 图1山东省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全体会议 山东省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省厅科技与 国际处,负责对我省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负 责组织开展并完成履约项目, 向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及国家 项目办报告我省履约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召集工作协调组会议,向成 员单位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单位配合开展好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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