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02-28 |
5 C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或经修订准则、修订或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的修订,作为二零零八年 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良的一部分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 二零零九年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良2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1 (二零零八年经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订) 合资格对冲项目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修订) 首次执行附加豁免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 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基础交易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业务合并1 (二零零八年经修订)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向拥有人分派非现金资产1 -诠释第17号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从客户转入资产4 -诠释第18号1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对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按适用) 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 修订.
3 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后进行的转让生效.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 (二零零八年经修订) 可能影响本集团的收购日期为二零壹零 年一月一日或之后之业务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二零零八年经修订) 将对本集团於附属公司之拥有权权益变动之会计处理造成影响.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 他新订及经修订的准则、修订或诠释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3. 分类资料 本集团采纳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 「营运分类」 .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8号规定以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在决定分类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上所定 期审阅本集团组成部分之内部报告作为识别营运分类之基础.本集团之主要营运决策者 已识别为执行董事. 於往年,主要分部资料按本集团经营分部供应的货物及服务种类 (即通讯产品、全球卫星 定位系统应用产品、宽带无线接入、风力发电业务及稀土电机产品) 进行分析.然而,向 执行董事报告的资料,乃按电讯业务、风场运营、销售风力发电相关产品及销售稀土电 机产品,用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有关销售通讯产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应用产品及 宽带无线接入的经营不会独立呈报,惟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8号,连同於电讯业务经 营分部一并呈报,由於执行董事认为产品类别为与电子电讯产品有关的同类产品.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重新分类本集团报告分部并无对本期内申报的业绩造成重大影 响. C
6 C 本集团现时将业务分成四个可报告分类,其代表本集团所从事的四项主要业务.可报告 分类之主要业务如下: 电讯业务 - 开发、制造及分销通讯产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宽带系统、 设备及配件 风场运营 - 出售来自风场运营之电力 风力发电相关产品 - 从事风力发电相关产品之制造及出售 稀土电机产品 - 制造及分销升降机电机 分类业绩指各分类赚取或产生的除税前溢利 (亏损) ,不包括财务成本、投资物业公平值 收益,对共同控制实体权益之减值亏损拨回、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应占共同控制实体业 绩、未经分配其他收入及未经分配公司费用,如主要行政成本及董事薪金.此乃就资源 分配及分类绩效评估而言,向本集团执行董事呈报的计量. 下文呈报有关该等分类之资料.过往期间呈报之分类业绩已经重列以符合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8号之规定.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风力发电 稀土 电讯业务 风场运营 相关产品 电机产品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对外销售 39,848 16,713 37,366 8,624 102,551 业绩 分类业绩 (1,131) 11,594 (15,653) (4,953) (10,143) 未经分配其他收入 3,158 未经分配公司费用 (12,250) 财务成本 (23,914)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 3,420 有关共同控制实体 权益之减值亏损拨回 55,18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2,934 应占共同控 制实体业绩 26,215 除税前溢利 54,609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