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4-04-20 |
2016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71,103.91万元,评估值154,919.56万元,评估增值 83,815.65万元,增值率117.88%. 负债账面值74,791.91万元,评估值74,791.91万元,无增减变动. 净资产账面值-3,688.00万元,评估值80,127.65万元,评估增值 83,815.65万元,增值率2,272.66%.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66,879.46 150,725.53 83,846.07 125.37
2 非流动资产 4,224.45 4,194.03 -30.42 -0.72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5 固定资产 16.61 15.24 -1.37 -8.25
6 在建工程 - - -
7 无形资产 - - -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07.84 4,178.79 -29.05 -0.69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1 资产总计 71,103.91 154,919.56 83,815.65 117.88
12 流动负债 74,791.91 74,791.91 - -
13 非流动负债 - - -
8 项目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4 负债总计 74,791.91 74,791.91 - -
1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688.00 80,127.65 83,815.65 2,272.66
(六)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允性分析 根据于
2016 年6月24 日新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资企业股权转让后实际控 制权发生转移的,应通过产权交易所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且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转让的东恒海鑫 100%股权及债权的挂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494,514,567.07 元.其中,东恒海鑫 100%股权以国资评估备案确认的评估 值801,276,450.72 元为依据,东恒海鑫债权以审计报告确认的 693,238,116.35 元为依据,两项合计人民币 1,494,514,567.07 元. 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考独立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并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四、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经营战略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 上市公司快速回笼资金,提高净利润,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经初步测算, 如果交易标的转让的成交价格为 1,494,514,567.07 元,预计本次交易将为上 市公司
2017 年度增创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4.65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最终转让收益主要 由成交价格决定,而该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恒海鑫将不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上市公司将不存在为东恒海鑫提供担保、委托东恒海鑫理财、及其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备案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22133 号)《东恒海鑫 2015-2016 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661 号) 《东恒海鑫 100%股权及债权评估报告》;
(三)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发(备沪光明食品集团 201700022) 《东恒海鑫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