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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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年度检查 第九条 承担年度检查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应当在全面了解被检管道的 使用、管理情况,并且在认真调阅管道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 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 记录进行审查,记录审查情况. 根据审查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对下列管道进行检查,确定事故容易发生的 位置以及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位置:
(一)穿、跨越管道;
(二)管道出土、入土点,管道阀室、分输点,管道敷设时位置较低点;
(三)事故后果严重区内的管道;
(四)工作条件苛刻以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道,如原油泵站、成品油与天然气加压 站等进出口处的管道;
(五)曾经发生过泄漏以及抢险抢修过的管道,地质灾害发生比较频繁地区的管 道;
(六)已经发现的严重腐蚀或者其他危险因素的管道. 第十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除本规则第九条的要求外, 还应当包括宏观检查、 防腐 (保温)层检查、电性能测试、阴极保护系统测试、壁厚测定、地质条件调查、安全保 护装置检验.年度检查以宏观检查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腐蚀防护系 统检查,部分检查项目可结合日常巡线进行.年度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B. 第十一条 年度检查的现场工作结束后, 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年度检 查报告,作出下述检查结论:
(一)允许使用,检查结果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二)进行全面检验,发现存在超出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缺陷,并且不能满足 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二条 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年度检查及其检查结论录入管道地理信息 系统(GIS)、管道完整性管理信息系统(PIMS). TSG D7003―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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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第一节 全面检验 第十三条 全面检验前, 检验机构应当对提交和收集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查、 分析:
(一)设计图纸、文件与有关强度计算书;
(二)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资料;
(三)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安装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四)管道使用登记证;
(五)管道运行记录,包括输送介质压力、流量记录、压力异常波动记录、电法保 护运行记录、阴极保护系统故障记录,管道修理或者改造的资料,管道事故或者失效 资料,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记录,管道的电法保护日常检查记录,输送介质分 析报告(特别是含硫化氢、二氧化碳和游离水);
(六)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七)上一次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
(八)检验人员认为全面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本条
(一)至
(三)款在管道投用后的首次全面检验时必须审查, 以后的全面检验中 可以根据需要查阅. 第十四条 全面检验前,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资料分析辨识所有危害管道结构完整 性的潜在危险.这些潜在危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固有危险,如制造与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缺陷;
(二)运行过程中与时间有关的危险,如内腐蚀、外腐蚀、应力腐蚀;
(三)运行过程中与时间无关的危险,如第三方破环、外力破坏、误操作;
(四)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潜在危险. 第十五条 检验机构对资料审查分析完成后, 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 应标准进行风险预评估. 承担评估工作的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每种管道风险评估方法的 优缺点,选择合适的风险评估方法,常用的管道风险评估方法见附件 C. 第十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风险预评估确定的结果,选择合适的全面检验方 法. 全面检验方法有内检测、直接检测和耐压(压力)试验,详细内容见附件 D.检验 机构也可选择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其他检验方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3―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