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4-05-20

7 月9日―10 日, 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 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进行录取. 录取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5.办理转学: 开学后一周内, 学校指导家长, 完成转学流程. 非以上统一转学插班时段,因户籍调入光明区、光明区户籍 人口迁回居住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入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8 - 的,由学校收集后于

9 月15 日前以请示公文格式,写明是否建 议接收等意见,向我局报告.

(三)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为缓解我区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的局面,科学、公平、合 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 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 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 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 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 光明区政府在线-政 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 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锁定办法如 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 如同一 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

6 年、初中

3 年后才解除锁定状 态 (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 查询) .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 只需在系统内设定 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 学位,最终审核通过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的 统筹与指导.成立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区 分管领导张宗平副区长;

成员为光明区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 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光明公安分局、光明社保分局等单位相关 -

9 - 负责人.各中小学在教育局的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 招生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招生 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招生 期间设立光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热线:

88211352、88211307,设 立招生纪律投诉

电话:88212141.

(二)做好发动,加强宣传.为顺利开展招生工作,完成招 生任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做到社会各界知晓,学生 家长理解配合.教育局印制的海报、招生指引等资料,各学校要 尽快发放、张贴.学校也可在 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 服务-学位申请 相关栏目下载指引打印发放.要组织召开幼儿 园、 小学家长会议, 积极主动宣传, 要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 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落实控掇保学职责.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 职责, 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 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 少年工作台帐,加强学籍管理,按照 人籍一致 原则及时做好 学籍建档工作. 市教育局将全面监控中考报名人数与上一学年初 二学业水平考试人数的变化,重点查处差额较大的区和学校,杜 绝以 强行分流 的做法, 剥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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