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6-07 |
2018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改革精神,积极稳 妥的推进招生改革,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办法,优化招生服 务,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临教基字[2018]10 号) 、 《临 沭县教体局关于修订《临沭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 的通知》 (沭教基字[2013]12 号) ,现制定《临沭县
2018 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细则》 ,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招生区域内年满六周岁(2012 年8月31 日及此日前出生) 的适龄儿童.
1、驻城学校 第一条:户口在招生区域内. 第二条:户口不在招生区域内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父母在县城有住房且有房产手续,具体情况见驻城初 中招生办法. (2)对外来投资经商者子女就读,按县委、县府有关政策 办理手续.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县外农村户口的务工人员到临沭 城区务工,其子女申请入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与所在县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 备案)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所在县区务工一年以上;
②父 母至少一方持有所在县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 稳定的住所 (有自有住所或办理一年以上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
③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居住 地所在范围内学校申请入学.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父母一 方在所在县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工商营业执照;
②父母 一方在所在县区核发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所在县区房屋产权 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④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
⑤原学校学籍档案 (初中一年级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学籍证明).
2、镇街小学及民办小学 招生区域内年满六周岁(2012 年8月31 日及此日前出生) 的的适龄儿童.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 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凡2012 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学校不 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3、特殊情况的办理 (1)无户口学生入学一年级 ①对于无户口的适龄儿童,要告知家长去公安部门申报户 口,然后注册学籍. ②9 月10 日前仍然落户未成功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学校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 章) . b、 公安部门证明或计生部门证明或镇政府证明之一即可 (证 明为原件) . (2)对于实际年龄已满六周岁,但户口本上的年龄不满六 周岁的,年龄认定以户口本为准.
(二)初中一年级 (1)驻城初中
1、 当年驻城小学(在校在籍)毕业生.
2、 当年镇街小学毕业但在县城有住房且有房产手续.
3、 当年六年级毕业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上交 材料见小学招生对象) (2)镇街初中及民办初中
1、 招生区域内的当年小学毕业生.
2、 当年六年级毕业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上交 材料见小学招生对象)
三、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 小学 全县各小学通知幼儿园于
6 月1日向家长发送入学明白纸, 通知家长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