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6-15 |
5 4.1.4.6 混合后的综合污水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消 毒剂可采用二氧化氯、次氯酸钠、臭氧,物理消毒可采用高温热消毒和紫外线消 毒, 其投加量或工艺应根据水质情况和处理要求及相关规范资料确定或通过试验 确定.高温消毒后排放时应将水温降至室温. 4.2 废气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 4.2.1 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直排式生物安全柜、动物负压隔离设备的 废气必须通过高效过滤器过滤除菌,排出口生物学指标应达到表
4 的规定. 4.2.2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负压隔离设备的废气中恶臭污染物排放应达到 GB14554 的规定. 表4废气生物学指标排放限值 序号 控制项目 限值
1 指示微生物(粘质沙雷氏菌) 不得检出
2 目标微生物 不得检出 4.2.3 废气处理与消毒要求 4.2.3.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气体排放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 GB50346 第5章要 求. 4.2.3.2 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排风应设置一道或两道 B 类以上高效过滤器;
四 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排风口处应设置两道 B 类以上高效过滤器. 4.2.3.3 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排风系统应设置过滤器检漏口,定期由具备 检测资质机构对高效过滤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现场检测. 更换的高效过滤器 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方式妥善收集,并做灭活处理. 4.2.3.4 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室外排风口的位置应高于所在建筑屋顶 2m 以上. 4.2.3.5 三级、 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区和半污染区排水管上的放气口应安装 高效过滤器. 4.2.3.6 动物负压隔离设备排风管道应在高效过滤器的外侧安装有效的活性炭吸 附装置.
6 4.3 固体废物和污泥控制要求 4.3.1 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和二级病 原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含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应在实验室内进行消毒灭菌处 理,并经检测达到表
5 的规定后,方可移出实验室进行焚烧处理,或根据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