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4-06-23 |
(三)经审核,洁城能源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 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 合规;
与我公司签订了挂牌推荐并持续督导协议,且符合《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 干问题的解答
(二)》的相关要求,全体内核委员认为洁城能源符合挂牌并公开 1-5-3 转让条件, 经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荐洁城能源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
(四) 全体内核委员一致同意在项目小组落实内核意见并修改、补充完善申 请文件并由内核专员审核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报送.
(五) 同意推荐洁城能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全体 内核委员就是否推荐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转让进行了表决.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一人一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三、推荐意见 根据项目小组对洁城能源的尽职调查, 我公司认为洁城能源符合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 《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所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成立于
2003 年1月2日,2017 年8月25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阅公司历年经营情况记录、工商底档、年度财务报告等资料,截至本推荐报 告出具之日,洁城能源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满两年,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或《公司章程》约定而需要终止经营的情形;
洁城能源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 明, 真实确定, 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 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全体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真实有效;
公司最近
36 个月不 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
洁城能源符合 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股权明晰,股票转 让行为合法合规 的挂牌条件.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生态 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分类代码 N77);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 其他污染治理 (分类代码 N772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行业为 1-5-4 其他污染治理 (分类代码 N7729) . 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主营业务明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007680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 1-5 月、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其 营业收入的 100.00%、100.00%及100.00%,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
2017 年度 1-5 月、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17,906,591.24 元、15,951,571.34 元和 32,448,409.80 元. 公司是唐山市唯一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负责处理唐山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具 有区域垄断优势,目前除唐山市区以外,公司已与唐山市下辖玉田县、汉沽经济 开发区签订垃圾处理合同, 同时积极联系唐山市下辖地区如芦台经济开发区、曹 妃甸区,以形成唐山市为主、辐射周边重点城市的业务格局.公司与唐山市丰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