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08-30 |
( 二) 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三) 部署省政府重要工作;
( 四) 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
8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10 期 省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与议题直接相关的部门、 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十条 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 副省长、 秘书长组成, 由省长召集和主持.省 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一) 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 二) 传达和贯彻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 三) 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四) 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 审议政府规章和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
( 五) 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省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与议题直接相关的部门、 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十一条 省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由省长、 副省长或秘书长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