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4-09-04 |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 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具有合法有效资 格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二人冫 代表公司股份 71夕m9'016股 ,占 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的数据,参 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合计六人,代表公司股份 阢'295`726股 ,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87%. 经核查,各股东均为截至 ⒛17年11月'口】5时 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在职人员.
4、 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律师为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 员符合 《 公司法》 、《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规定,符合 《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关 于补选杨茂 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及公告的 内容-致 ,符合 《 公司法》 、《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规定,符合 《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 以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 票、监票,当 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见证了计票、监票的全过 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服务系统提供 了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总数,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前述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杲,经过统计,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一、 《 关于补选杨茂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阢`⒛ 5`726票 赞成,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持股 5%以 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⒛6`⒛0票赞成,得票数 占 出席会议 5%以 下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 nOo%. 公司制作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均有出席会议 的董事等相关人员签字.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 公司法》 、《 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符合 《 公司章程》中 的有关规定,《 关于补选杨茂 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 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律师在此确认: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召开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