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10-07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本公司 、 光明地产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程序符合 《 公司法》、 《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 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下称 交银信托 )申请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贷款. 贷款用途为农工商房地产 ( 集团)湖州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市苍山南坡
1、2号地块G、H、I区块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本次贷款将公司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 根据上海城市房地产 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 (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明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旺房 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明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抵押资产出具 《 房地产价格预评结果说明的函》,抵押物的预评价值共计人民币92,729万元. 本次贷款可分期发放,本次贷 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贷款的固定年利率为7.5%/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 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出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不予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8年12 月20 日 星期四 B34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email protected] (0755)83501750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8-15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8-036). 2018年12月19日, 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万元人民币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 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上接B33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