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4-12-01 |
2016 年2月14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小琳、隋旭娥为第一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2月15 日,公司召开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 股东大会,决议成立监事会,选举袁雪芹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16 年2月15 日,公司召开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袁雪芹为监事会主席.
2016 年2月15 日, 公司召开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聘任李川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郭强、刘金波、常伟东、李惠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杨慧君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金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 变化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目前发展 及规范化经营的需要,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过程中,公司未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成立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公司存续已满二年. 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设计、生产、销售:机床用夹具、起重用吊具、测量与 控制仪器(不含计量器具)、自动控制系统;
设计和销售工控软件;
机械加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项目小组对公司所属行业、经营模式等方面的调查,公司拥有丰富的电 永磁行业管理经验,具有独特的技术和服务优势,在全国范围内的电永磁企业中 具有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电永磁夹具和吊具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制 造与销售.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特殊合伙) 出具的 《审计报告》 ([2016] 京会兴审字第
60000033 号),公司
2014 年、2015 年的收入分别为 7,069,620.85 元和 13,028,022.36 元,净利润分别为 997,193.60 元和 2,408,760.84 元,公司主营 业务主要为销售电永磁吸盘及其控制系统, 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 别为 97.97%、96.67%,主营业务明确.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符合 业务明 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 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 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 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公司的三会议事规则对三会的 成员资格、召开程序、议事规则、提案、表决程序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公司董、 监、高均能按照《公司法》 、 《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内容等能够按照《公司法》 、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会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青岛力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记录、决议文件齐备.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 形成了较规范的 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 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公司的业务职 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也需不断修 订和完善. 《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对外担保、委托投资等事项,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因此, 项目小组认为公司符合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合法规范经营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