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5-01-26 |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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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 限公司、安徽丰原马鞍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3家二级 企业,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经营业态. 公司名称 占公司总资产比例(%) 占公司收入比例 (%)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65.71 43.04 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 15.23 35.70 安徽丰原马鞍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2.24 3.54 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3.64 6.0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组织架构、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投融资管理、能源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研究 与开发、仓储物流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计量管理、 无形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法务管理、公共关系管理、行政 管理、内部监督等共
23 个业务流程.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 评价手册和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如下:制定评价 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