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01-26 |
1、赎回数量:6,115,000 元(61,150 张)
2、赎回兑付的总金额:6,298,450 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14 年12 月18 日
(四)本次可转债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可转债赎回金额为 6,115,000 元 ,占 隧道转债 发行总额 2,600,000,000 元的 0.24%,影响公 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6,298,450 元,未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截止到
2014 年12 月11 日收市后,公司于
2013 年9月13 日发行的 2,600,000,000 元 隧道转债 累计 有2,593,885,000 元转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482,818,382 股,累计转股股数占 隧道转债 转 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298,659,332 股的 37.18%. 本次 隧道转债 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144,096,094 股,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提高了公司抗 风险能力. 同时,由于股本增加,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14 年12 月18 日起,公司的 隧道转债 ( 110024)、 隧道转股 ( 190024)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2 月13 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于2014 年12 月12 日收到公司股东唐维 君、唐柯君发来的 《 关于持股比例变动的函》,函件内容如下:
2014 年11 月28 日至
2014 年12 月11 日,唐维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
2014 年11 月24 日至
2014 年12 月12 日,唐柯君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23%. 此次减持前,唐维君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1%;
唐柯君持 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1%. 本次减持后,唐维君持有本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份 30,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7%;
唐柯君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7%. 截止
2014 年12 月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唐维君、唐柯君累计减持 20,300,000 股,减持比例 5.67%. 鉴于唐维君、唐柯君属于一致行动人,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两者减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 的5%. 根据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唐维君、唐柯君特此函告本公司.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的个人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唐维君、唐柯君已根据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 《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