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5-01-28
鞋业公司则称: 李某入职以 来, 公司人力资源部就一直在催 李某签订劳动合同, 但李某一直 以各种理由推脱.

与李某解除 劳动合同是因为李某在工作期 间经常迟到、 早退, 严重违反了公 司相关制度.李某入职尚未满 一年, 按照公司制度, 尚未达到享 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李某为 行政部经理, 其在公司的待遇为 月薪制, 已经包含了加班工资, 并 不存在支付加班费的说法.另外, 公司虽然未为李某缴纳社会 保险, 但公司每月向李某支付了 社保补贴.综上所述, 仲裁委应 当依法驳回李某的仲裁请求. 李某对鞋业公司的辩解反 驳称: 李某入职以来, 公司并未 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 也不存在 什么迟到、 早退的现象, 更没见 过公司所说的规章制度.李某 虽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未满一 年, 但他在其他公司已经工作十 年, 理应享受十天的带薪年休 假.李某入职以来, 每天加班

3 小时, 每月休息两天, 公司并未 向其支付加班费. 温州商报

19 培训 ・ 就业 2015年6月18日 星期四 主编:慕孜 版式:建飞 校对:海霞 商报记者 刘慕孜 上周日, 商报职业经理俱乐部邀请温州鲲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事业部总监韩江月、 温州招聘网人力资源 总监易水寒针对我市某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案例, 举办 劳动法与员 工关系 沙龙, 现摘录部分个人见解供读者和人力资源总监们参考. 商报记者 刘慕孜 日前, 龙湾区职业技术学校创业大会在万 达广场举行, 该校 创客小院 等35 个学生创 业团队及吧乐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温兄 机械阀业有限公司、 温州珍品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等参加了大会. 据龙湾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郑源贺介 绍, 本次创业大会以 互联网+ 创业模式对 接全新的创业模式, 整体引进公司化运营模 式, 成立了 创业大会营运机构 , 设董事长、 总经理、 企划部、 创业运营部等模拟公司机 构, 倡导在学习过程中运营公司, 带着公司 毕业等创业理念.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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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班麻 献璋是实现带着公司毕业的首位学生.麻 献璋同学在校时创办的 《缤纷小站》 不仅成 功入驻淘宝还在状元开出了实体店, 实现了 年创百万营业额的好业绩, 为学弟学妹树立 了榜样. 据了解, 该校从2014年开始采用 现代学 徒制 培养模式, 牢固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 育理念, 以 工学交替, 商学结合 的方式倾力 打造 '

阳明8号'

创意创业孵化园 , 并在此基 础上积极打造 创客小院 , 传承 工匠精神 , 极大地鼓舞了学生的创业士气, 培养了学生 的创新精神, 提升了学生的发明创造和创业 能力.同时, 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 神、 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转变, 由单 纯面向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向全体学生转 变, 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 创业意识和创 新创业能力, 努力造就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 生力军. 龙湾区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创业大会 警惕新劳动法背景下的用工风险 主持人 (商报记者 刘慕孜) : 本案中, 鞋业 公司以未签劳动合同的过错在李某为由, 拒绝支 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两位怎么看待这个 问题? 韩江月 (温州鲲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事 业部总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 同, 且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 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双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或过错未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 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 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做了规定: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 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 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本条 清楚表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如继续用工, 说明用 人单位明知故犯, 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本案中, 鞋 业公司既未书面通知李某签订劳动合同, 也未因李 某不签劳动合同而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 李 某双倍工资的诉求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主持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以没见过相关规章制度为 由, 主张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两位认为李某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诉求能否得到支 持? 易水寒 (温州招聘网人力资源总监) : 企业规 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 在本单位 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 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 员都具有约束力.但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 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 工 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 职工 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 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 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工会或者职 工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商 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 告知劳动者.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企业规章制 度的有效实施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内容合法、 程序 民主、 告知劳动者.本案中, 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 证明其规章制度符合这三个要件, 那么, 鞋业公司 的败诉也将是必然的. 主持人: 本案中, 鞋业公司有提到, 该公司 规章制度规定, 员工入职未满一年不享受带薪年 休假的规定是否合法? 韩江月: 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 不少用 人单位对年休假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误读或认 识误区.很多用人单位规定, 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满一年以上才有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 施办法》 第四条规定: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 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 作期间, 以及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 视同工作期间, 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也就是 说, 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 年, 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都具备享受 年休假的基本条件, 不会因为职工跳槽换单位而 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1年的计算始点.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 单 位缴纳社保费记录、 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 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主持人: 本案中, 李某要求支付加班费的诉 求能否得到支持?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应该如何避 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易水寒: 李某要求支付加班费的诉求能否得 到支持的关键在于该公司能否证明李某没加班 或者已经依法支付了李某加班费, 如果该公司无 法提供相应的证据, 那么, 李某要求支付加班费 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对于劳资纠纷案件来讲, 加 班费的诉求是比较常见的, 也是风险较大的诉求 之一.那么, 企业应该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呢?本人认为,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做到以下几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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