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2-02 |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法实施征地拆迁,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 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 地拆迁人腾地搬迁;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严重 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伪造、变造相关物证书证等 方法妨碍依法进行的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权利人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 费用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 ―
10 ― 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 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 经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的,青苗补偿参照 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 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实施前,已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可按原公 告确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
1、青苗补偿标准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房屋成色勘估表
3、生产生活设施及其他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4、通水、通电、通路及新宅基地平整补助标准
5、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
11 ― 附件
1 青苗补偿标准
(一) 单位:元/亩 土地类别 青苗补偿标准 备注专业菜地
1600 未栽种,但已进行前期投入的.
3200 已栽种,但不能收获的. 水田
1000 未栽种,但已进行前期投入的.
2000 已栽种,但不能收获的. 旱地
800 未栽种,但已进行前期投入的.
1600 已栽种,但不能收获的. 鱼池
3300 成鱼池.
4000 鱼苗鱼种池. 林地
2000 非人工造林(根据郁闭度、覆盖度及林地类别按 20%―100%补偿).
3000 人工造林(根据栽培年限及林木类别按 20%― 100%补偿补偿).
4000 经济林木(根据实际产量按 20%―100%补偿). 说明:
1、专业菜地是指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为确保城市蔬菜供应批准划定的专业用于蔬 菜生产的耕地.专业菜地其他附属设施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2、水田收获后种植绿肥的,按200 元/亩进行补偿.
3、水田栽插前后附养鱼类的,酌情补偿.
4、成鱼及鱼苗所有者应当在征地方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捕捞处理,不另补平塘、 成鱼捕捞、鱼苗转塘等费用.超过规定期限的,征地方有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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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别生长期 单位 补偿金额 茶园 定植期 元/亩6000 初采期
8000 盛产期
18000 衰老期
8000 茶叶苗(苗圃苗)扦插半年以下 元/亩5000 扦插半年以上
7000 说明:
1、栽植后第 1―2 年为定植期,3―5 年为初采期,6―19 年为盛产期.
2、茶园在定植、初采期间种其他作物的,每亩另增加
800 元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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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补偿金额 规格(元/株) 品种苗高 胸径
1 米以下 1―2 米2―3 米5厘米以下
5 厘米以上
8 厘米以下
8 厘米以上
12 厘米以下 杜仲、银杏、黄柏、香桂、刺揪
8 12
16 30
50 100 水杉、柳杉、垂柳、枫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