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3-08 |
电话:010-66216006 转
827、010-66212002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德克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郭少枝 经办人员:其木格、张晓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28 号红都商务会馆 A 座401 室 联系
电话:010-65140271 传真:010-65140217
2012 年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 邮政编码:100006
七、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负责人:靳松 住所:唐山路北区新华西道
136 号 经办人员:左旭东 办公地址:唐山路北区新华西道
136 号B座联系
电话:0315-6727966 传真:0315-6727590 邮政编码:063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2 年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2 冀东发展债 )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四、债券期限与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6.30%(该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 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1.89%确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为 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4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 五入) ,在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内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向上调整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 (含本数) ,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年利率 6.30% 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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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 平价发行, 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十
一、发行方式与对象: 本期债券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Z的发 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 行. 十
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的第
1 日,即2012 年9月13 日. 十
三、发行期限:
3 个工作日, 自发行首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