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07-01 |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 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2014年1月8日所认购的由金山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本次吸收合并后,华电金山将继 续履行原有承诺,持有相应股份至解禁.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承诺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 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 况 上市公 司名称 沈阳金 山能源 股份 有限公 司 上市公 司所在 地 辽宁省 沈阳市 股票简 称 金山股 份 股票代 码600396 信息披 露义务 人名 称 丹东东 方新能 源有 限公司 丹东东 辰经贸 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辽宁省 丹东市 拥有权 益的股 份数 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持股人 发生 变化 有无一 致行动 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权益变 动方式 (可多 选) 通过证 券交易 所的 集中交 易协议转 让 国有股 行政划 转或 变更 间接方 式转 让 取得上 市公司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