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07-13 |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 )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创智慧(天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 书3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较高.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7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29.35 万元、2,228.51 万元和 3,822.54 万元,应收账款逐年递增,占总资产比例为 26.17%、58.44%和68.33%;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1-7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766.75 万元、3,056.54 万元和 2,379.15 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44.43%、 72.91%和160.67%,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如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者 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 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影响公司现金流及利润情况. 为收回已经存在的应收账款,以及避免产生更多的应收账款,公司采取的 措施主要包括:① 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意识;
② 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和约 束制度;
③ 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评价客户信用状况;
④ 加强应收账款的 分析与通报;
⑤ 定期与客户对账;
⑥ 加大清欠力度,利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 企业权益.
二、工程项目分包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较多,施工人员数量有限,公司为了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存在将工程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方的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存在再分包以及部分供应商未能提供专业资质的问题,公司业务 规范性存在风险. 对此,公司承诺: 未来将严格遵守国内建筑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对于 已经经过一次分包的项目,公司作为分包单位不再进行二次分包;
对于依法承 包的项目,公司严禁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在依法对承接的项目进行分包时,将 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专业资质,确保分包的工程均由具备相应合法资质的专业 分包单位承接. 中创智慧(天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 书4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玉兰确认,报告期内,中创智慧存在部分供应商无资 质、再分包违规行为,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且该等项目亦未发生工 程事故或其他纠纷.除此之外,中创智慧未发生《建筑法》、《招标投标 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对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玉兰承诺: 如中创智慧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而 受到处罚,或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将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该部 分补缴或被追偿的全部损失.保证中创智慧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