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5-07-14 |
1 天 通知与会人员,并同时将与会议审议的议题相关的各项资料送达与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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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员. 第三十四条 临时会议的议事及决策制度适用本工作细则第二十七 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有权提请总经理召开临时会议,但 应同时提出会议拟审议的议题和相关资料;
是否召开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决 定.
第四节 工作例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例会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通报行业形势,分析公司现状并研究对策;
(二)检查部署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投资计划的实 施;
(三)部署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四)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五)总结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
(六)研究各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七)提出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工作事项;
(八)总经理认为应当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工作例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各部门负责人等;
总经理可根据会议内容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 议.董事长或董事会的其它成员应邀可以列席工作例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在其分管、协 办范围内可提出专项议题提案,提交工作例会讨论,但工作例会原则上并 不针对此类事项直接做出决议,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的 经理级会议或召开临时会议审议决策. 第三十九条 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由总经理召集及主持;
总经理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的,可以指派
1 名副总经理召集、主持. 第四十条 总经理召开工作例会应指示办公室主任提前
3 天通知与会 人员,并同时将与会议拟审议的议题相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11 /
14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办公室主任负责针对会议讨论的事项 制作会议纪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签发执行.
第四章 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 司的经营开支、风险投资及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针对下列事项, 总经理应在做出决议或决定后报告董事会 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一) 资金、 资产运用在
500 万元 (含5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事项 (含 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