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5-07-14 |
(五)从财务角度,协助总经理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并参与重大经济 事项的研究、审查及方案的制定;
(六)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财务收支须经财务总监审批后报请总经 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七)各类对外的会计预、决算报表,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 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等须经财务总监签署.对公司的重大业 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由财务总监会签;
(八) 按计划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涉及到会计人员的任用、 晋升、调动、奖惩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九)实行会计监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 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行为,有 权加以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可提请总经理处理;
(十) 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 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十一)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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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 要问题的会议,是总经理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 总经理为履行职权所做的决策除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形式做出外, 还可以总经理决定指令方式做出.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包括经理级会议、工作例会和针对专门事 项召开的临时会议. 会议决议一经形成,所有相关人员均应遵照执行,任何人员不得以未 参加会议或有保留意见而拒绝执行或改变执行内容. 经理级会议和临时会议做出的决议具有相同效力,工作例会形成的会 议纪要具有可执行性的,也应依前款规定予以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传递、会议 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等. 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纪要或决议,会议纪要或决议由总经理或委托 召集、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并抄报董事长.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应参加会议人 员出席时方可举行.如与会人员低于上述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应当 另行召开.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召开的,可就紧急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征 求未参加会议人员意见.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上述应参加会议人员,会议结束后,主持人 应指示有关人员及时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九条 应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 应向总经 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二十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要按议题准备意见,准时参加 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应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的, 应当对 讨论事项预先做好准备,并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向会议汇报,回答有关 问题. 第二十一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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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讨论的秘密事项.
第二节 经理级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经理级会议审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包括 但不限于:
(一)研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