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7-30 |
本标准由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市质量监督局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西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 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经胜、任林、刘卡丁、王江、曾浩、雒继锋、曹恺宁、王杰、程远、 张宏杰、李燕阳、曹振、严少乐、韩振江、王飞、张婷、张智霖、张小锐、赵青松、宋瑞涛、王磊、王哲龙、安东、程潮刚、于胜利、杨卉菊、韩月、许双伟、何冀东、路春莲、全荷敏、王仕 春、朱稳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6101/T xxxx-2018 II 目次前言 I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行车与运营组织.4
4 车辆
6 5 限界
11 6 线路
13 7 道岔
18 8 车站建筑
20 9 车站结构
25 10 导轨桥梁
27 11 供电系统
32 12 控制系统
37 13 通信与乘客服务系统.42
14 综合调度及火灾报警与应急指挥系统.45
15 机电设备
49 16 综合车场
51 17 防灾与救援
54 18 环境保护
56 附录 A 道岔线型图.57 附录 B 限界计算方法.59 附录 C 车辆限界图.66 DB6101/T xxxx-2018
1 1 总则 1.0.1 为保证胶轮有轨电车系统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制 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 80km/h,高峰小时单向客运量不超过
1 万人次的胶轮有 轨电车系统新建工程.观光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机场等区域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新建工程 可参照执行. 1.0.3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工程的设计年限分为近期和远期两期.近期为建成通车后第
5 年,远期 为第
20 年.设备系统按远期要求设计. 1.0.4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线路应为全封闭,以高架敷设方式为主,列车宜采用无人值守全自动驾 驶模式.系统应高密度组织运营,远期最大设计行车密度不宜小于
30 对/h. 1.0.5 胶轮有轨电车高架敷设应结合景观要求设计,体量应简约,结构形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车站设计以简易化、轻量化为原则,为方便乘客进出站,车站宜与周边建筑、人行天桥等 设施相结合,并应结合城市设计考虑综合开发. 1.0.6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线网中各条线路之间应换乘便捷,并 应与其他公共交通统一规划、有机衔接. 1.0.7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的车辆及机电设备,应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 并应逐步实现标准化、系列化. 1.0.8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主体结构及其相连的重要构件,其安全等级应为一级,按可靠度理论设 计时,设计基准不低于
50 年,结构耐久性设计应符合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
70 年的要 求. 1.0.9 根据西安地质特点,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