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5-09-08 |
本发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 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 、 《中资 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
1 号)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 结 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发行公告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以及本期债券发行和认购的有关资料. 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发行公告封面载明日期,本发行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期债券面向银行间市场成员公开募集.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 读本文件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 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 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 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 未在本发行公告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发行公告作任何说明.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优先 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
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 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 与未来可能 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除非发行人结 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本期 债券的派息将遵守监管当局现时有效的监管规定.除发生触发事件外,本期债券 的本金和利息不可递延支付或取消支付.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 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和其他指定地点或媒体查阅本发行公告全文.如对本发行
2 公告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债券名称:
2019 年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 发行人: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次级条款: 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债权 人之后,优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 资本债券;
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 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发行人未来可能发行 的其他二级资本债券同顺位受偿.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 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 本期债券期限及品种:
10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
5 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 权. 赎回权 本期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 后发行人的资本水平仍满足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情况下,经中国银保监会事先批准,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债 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行使赎回权 时将按照面值一次性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发行人将在得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行 使赎回权: (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 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 本工具的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