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5-09-12 |
2016 年6月20 日收悉.
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推荐的大运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我公司已按要求组织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反馈意见中所提到的问题逐项落 实并进行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 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 分,已经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申 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反馈意见 仿宋加粗 对反馈意见的答复 仿宋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原文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1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992 年成都大运设立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请主办券商和律 师补充说明, (1)公司设立时是否需要相应批复程序,设立程序的合 法合规性;
(2) 公司股东情况, 是否存在虚假出资, 出资不实的情况. 【回复】 (1)公司设立时是否需要相应批复程序,设立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
核查过程: 取得了成都大运前身四川省公路机械厂的工商档案及所附政府主管部门各 项批复文件,访谈成都大运管理层,取得公司说明. 核查事实: 成都大运前身四川省公路机械厂,最早为四川省公路局下属的修理厂,始建 于20 世纪
50 年代,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后更名为四川省筑路机械厂,此后又更 名为四川省公路机械厂,隶属于四川省交通厅.1989 年,四川省交通厅整合旗 下汽车企业, 将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并入四川华通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并将其更名 为四川华通汽车集团公司公路机械厂.
1992 年8月24 日,四川省交通厅向四川华通汽车集团公司、四川省公路机 械厂下发 《关于恢复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厂名及法人地位的通知》 (川交生[1992]390 号), 决定恢复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厂名和法人地位 .该厂恢复法人地位后不再 由华通公司作为出资人, 而改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资人,四川省交通 厅履行出资人职责.
1992 年8月28 日,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关于 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开业的申请》 : 根据川交生[1992]390 号文,恢复四川省公路 机械厂厂名及法人地位,四川省公路机械厂申请开业 .
1992 年9月1日,四川省交通厅向四川省公路机械厂下发( 《关于同意注销 厂名与申请开业的批复》((92)川交函生字第
400 号),同意注销四川省公路机械 厂原 华通汽车集团公司公路机械厂 名称,同时恢复 四川省公路机械厂 厂名并
2 独立开业.
1992 年9月,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四川省公路机械厂章程,章程规定四川省 公路机械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地位;
注册 资金为
1043 万元;
工厂注册资金的增加、转让、变更须报四川省交通厅批准;
人员由原四川华通汽车集团公司公路机械厂在册人员组成;
实行厂长负责制;
厂 长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省交通厅任免.
1992 年9月2日,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资金信用证明》 (川国 资资信证一字[1992]第52 号)证明: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实有资本金中固定资金 为796 万元、流动资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