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5-09-12

1998 年8月31 日止,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 49,426,109.10 元,其中实收资本 26,720,846.85

4 元, 资本公积 18,791,624.76 元, 盈余公积 2,353,142.97 元 (其中公益金 2,353,142.97 元) ,未分配利润 1,560,494.52 元. 核查结论: 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 成都大运前身四川省公路机械厂设立时资信证明的出 资少于注册资金 0.4 万元的情形并不属于虚假出资,出资额与注册资金的误差也 随着

1998 年改制完成而消除,不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

1998 年成都大运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2004 年又改制为有 限公司,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 改制主体的法律性质;

(2)对于改制事项的合法有效性的审批、确认 主体是否适格;

(3)是否存在改制职工安置遗留问题;

(4)是否存在 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5) 对改制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的明确意 见;

(6)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7)改制后的公司出资的真 实性、资本的充足性,股权比例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 他股权方面的争议,公司股权是否明晰. 【回复】

1、1998 年成都大运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相关问题回复 (1)改制主体的法律性质 核查过程: 取得成都大运工商档案、1992 设立时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资信证明、改 制时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及

1998 年改制时四川省交通厅向省财政厅、省国有 资产管理局提交了 《关于请确定四川省公路机械厂国有资产出让价格的函》 ([98] 川交函财字

312 号) 、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同意四川省 公路机械厂国有资产出让价格通知》 (川国资企[1998]40 号)等等政府文件. 核查事实:

1992 年9月,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四川省公路机械厂章程,章程规定四川省 公路机械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地位;

注册

5 资金为

1043 万元;

工厂注册资金的增加、转让、变更须报四川省交通厅批准;

人员由原四川华通汽车集团公司公路机械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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