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5-10-16

二、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五个非关联交易议案:

1、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议案

2、关于制定《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锋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 锋简历请见附件) .

4、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3月5日下午在深圳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请见今日公告 编号为2012―006的《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

5、关于惠州蓝微设立香港合资公司的议案 2011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惠州蓝微在越南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现惠州蓝微拟先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方仍为韩国企业KANBAY CO.,LTD) ,再由香港合资公司在越南 设立全资子公司. 香港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1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外方以人民币650万元等值的外币现 金投入,占股65%;

惠州蓝微以部分现有设备折成现金等值人民币350万元投入,占股35%)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王锋先生简历 王锋,1979年2月出生,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2002 年7月至2010年5月,在惠州市德赛 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主任、副经理等职;

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 限公司法务部主任;

2011年7月起,在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 2011年9月30日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根据《 公司法》 、深交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届董事会审核了王锋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 公司法》 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认为王锋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其任职资格及本次提名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0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三家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背景情况介绍 本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是分别控股75%的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和惠州 市聚能电池有限公司的三家子公司( 以下简称 惠州三家子公司 ) ,以及间接控股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 司和惠州市德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创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香港创源 ) 是本公司多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另一方股东. 香港创源持有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及关联企业的股权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香港创源持 股比例 香港创源投入资本 金 与上市公司关 系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人民币3000万25% 750万元 直接控股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人民币8327万25% 2081.75万元 直接控股 惠州市聚能电池有限公司 人民币6000万25% 1500万元 直接控股 惠州市德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万15% 150万元 间接控股 惠州市德赛精密有限公司 人民币6450万7% 451.5万元 关联企业 2008年11月20日,香港创源的投资人周子平先生将所持香港创源的全部股份,整体出让给由冯大明、丁 春平、曾剑云和潘文硕代持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 详情请见分别于2008年6月26日和2009 年4月8日登载于《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拟收购创源公司股份的公告》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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