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10-16 |
1、核查程序 (1)查阅徐一华向天准合智转让股权、科技城创投向青一投资转让股权的 相关协议、资产评估报告;
(2)查阅杨聪、蔡雄飞、温延培当时在公司的任职及薪酬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杨聪、蔡雄飞、温延培取得天准合智财产份额的 行为不构成股份支付.
(二)如构成股份支付,结合发生时点相近时间发行人外部增资形成的估 值等,说明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如 问题
三、
(一) 之回复,申报会计师认为:杨聪、蔡雄飞、温延培取得 有限合伙份额行为不构成股份支付. 问题九: 视觉传感器是整个机器视觉系统信息的直接来源,是机器视觉行业的关键 要素.视觉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及单价较高,供应商较为集中. 发行人已具备先进视觉传感器的整体研发能力,掌握了先进视觉传感器等 核心部件的关键技术和设计能力,自行研发的 3D 视觉传感器应用于自身产品, 在部分应用上可以有效替代基恩士等知名企业提供的视觉传感器,并通过提供 技术参数委托定制等方式向基恩士采购满足自身技术需求的传感器. 但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显示,传感器类产品是公司采购金额最大的原材料, 报告期内基恩士为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分别为
810 万元、 2,601 万元、 3,629 万元,占当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11.24%、10.96%.而基恩 8-2-4 士是机器视觉行业全球领先的企业.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主要供应商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回复】
(一)主要供应商核查程序及依据 申报会计师对主要供应商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采购循环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对公司采购流程执行 穿行测试,并测试关键控制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供应商采购明细表,分析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数量、采购金额 是否正常;
3、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报告期各年度采 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5%、74%、72%.对主要供应商采购订单、采购合同、送货 单、入库单、采购发票、付款单据等相关记录逐笔进行检查,并与会计记录进行 核对,检查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4、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访谈,实地走访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占报告期 各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3%、83%、82%,未见异常;
5、对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实施了函证程序,函证各期采购额及期末往 来余额,函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占报告期各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69%、 80%、93%;
对于未回函的部分,实施了替代程序,抽查了采购原始单据及期后 付款等;
6、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数据库,查询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采购行为未见异常, 与收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保持稳定.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 8-2-5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见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十六: 发行人的智能检测装备、智能制造系统及无人物流车为根据客户需求研发、 生产的专用设备,主要采用订单导向型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由项目经理与 客户沟通并确定需求,协调开发部门制订产品方案,包括设计图纸及物料清单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