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5-10-23 |
1 万元. 夫妻双方同为上述人才的, 按一方全额、 一方半额计算. -
4 - 已享受购房补助的不再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安置政策. 4.高层次人才公寓安置.2007 年11 月以来引进且在县 城城市规划区内未购买商品住宅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公 寓居住, 并按人才层次享受人才公寓实物安置、 租转购政策, 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已享受高层次人才公寓 安置的不再享受购房补助. 5.租房补贴.在人才公寓不能满足需求时,凭租房合同 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给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每人最 长不超过
5 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 :第④类对象
1000 元,第⑤类对象
800 元,⑥类对象
500 元,第⑦类对象
400 元,第⑧类对象
300 元,第⑨类对象
200 元. 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向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审核 公示后于每年
12 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已入住人才公寓或已享 受购房补助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的, 补贴按一方全额、 一方半额计算. 引进人才按常政办发 〔2007〕
189 号文件已享受租房补贴且时间未满
5 年的,不足年限计 入 租房补贴 享受期. 6.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 金来我县创业创新,落户本县并列入衢州市级以上海外领军 型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对象,给予不少于
100 万元的创业启 动资金,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创业场所和
100 -
5 -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一套(5 年内免费使用) .实施产业化 生产后,年地方税收首次超过
100 万元的,给予其领军型人 才或团队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 海外专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来常创业创新入选国家 千 人计划 的, 给予每人一次性
200 万元的配套奖励, 自次年起 经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
6 万元的人才津贴;
入选省 千人计 划 的, 给予每人一次性
100 万元的配套奖励, 自次年起经考 核合格的每年给予
4 万元的人才津贴. 省外的国家或省 千人 计划 入选者来常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 务合同的,给予每人
80 万元、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享 受相应层次 千人计划 人才津贴. 鼓励引进国外专家智力项目,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对 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经市外国专家局确认可予资助的,给予 每个项目一次性
5 万元资助. 7. 招才引智奖励. 发挥企事业单位在人才配置市场中的 主体作用,对引进紧缺急需的海外教授级专家或留学归国博 士研究生并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 授予 引才贡献奖 , 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引进人选入选省、 国家 千 人计划 的,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
10 万元、20 万元奖 励. 围绕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 统优势产业领域的创业创新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为硕士研究 -
6 - 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或虽不具备上述 学历职称,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在我县发挥重要 的技术领衔作用,按企业应付人才薪酬的 25%奖励(单个企 业年奖励总额不超过
2 万元) ;
柔性人才为企业技术攻关达到 预期效果,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立项或认定的,给予每项 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