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01-11 |
4、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40600 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四、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8)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9)《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7.4.1);
(10)省、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或要求.
2、相关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2016);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
3、相关批复及技术文件 (1)陕西洋县振冲长青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朱q国际康养生态城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洋县振冲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朱q国际康养生态 城建设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批复,洋环批字[2018]9 号;
(3)洋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洋县振冲长青置业有限公司朱q国际康养生态 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登记审查表;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报告有效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项目建设方 不违背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本报告有效.
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 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6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经现场踏勘,1#至9#楼已全部建成,目前陆续有业主入住,无施工期环境 问题遗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筒 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处理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 不大. 南组团 11-13#、15-17#、19-21#楼于
2017 年8月开始建设,目前基础工程 已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工程的建设,这一阶段造成的污染主要为噪声及扬尘. 因本项目 10#、14#、18#楼、22#购物中心及公寓目前尚未进行开工建设, 项目所在地原为城市规划待建用地,无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存在.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地理位置及交通 洋县地处秦岭南坡,汉中市东北部.北依秦岭与宝鸡市太白县为邻,东北与 洋县接壤,正东一隅与安康市石泉县相接,南与西乡相连,西邻城固,西北一角 与留坝接界. 全县东西宽56km, 南北长76km,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11′-108°03′, 北纬 33°02′-33°43′之间.全县总面积 3206km2 ,境内总人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