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6-01-24

3、 评审专家资格证明. 本人的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 复印件;

选择性确定的评审专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 的复印件.

4、变更单一来源采购代理机构证明表(附件 3).包括代理 机构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采购项目 的用途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 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唯一合格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

评审 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参加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名单等.

(二)公开招标后只有唯一合格供应商但潜在供应商较多. 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科学设定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通过合理 修改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等,扩大潜在供应商范围,再次进行公

5 开招标. 对于唯一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批复政府采购计划金额 10% 以上的,由采购人出具申请文件,报经省财政厅核准采用单一来 源采购方式后,可直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核准前公示时间及内容 省财政厅收到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后,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2 个工作日内在 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的具体内容是:

(一)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材料.包括:

1、直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文书(附件 4);

2、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正式申请文件;

3、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二)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材料.包括:

1、变更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文书(附件 5);

2、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正式申请文件;

3、变更单一来源采购评审专家意见表;

4、变更单一来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证明表.

(三)对公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处理.潜在供应商 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满后

2 个工作日内将 能够提供本政府 采购项目的书面声明 或 本政府采购项目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技术指标设Z不合理的意见 反馈给省财政厅和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潜在供应商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 论证,确需继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照规定重新提交申

6 请文件.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省财政厅核准并给采购人出具《政府采 购单一来源方式核准通知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 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2、变更单一来源采购评审专家意见表

3、变更单一来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证明表

4、直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文书格式

5、变更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文书格式 主题词:预算 采购 管理 办法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2 年3月31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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