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6-04-02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8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增加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出售 (1)2018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 同时于次日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 (2)2018年1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 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 圳证券交易所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随即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所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于 2018年1月25日披露《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之 回复》等公告,同时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 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4)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向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山电力 )转让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账面除应收股利、应交税费及所 持有的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51%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公司持有的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 公司80%的股权、山东华能莱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0%的股权、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山 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98%的股权、山东泰丰钢业有限公司20.75%的股权、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15%的股权、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11.01%的股权(以下合称为 标的资产 ),泰山电力 以现金方式支付标的资产的对价,本次交易价格总额为82,861.39万元. (5)根据公司与泰山电力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同意并确认,鉴于泰山电力已根据《资 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于2018年1月31日向公司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对价的70%,且为便于标的资产 的交割、管理和持续合法经营,就标的资产的交割日确定为2018年2月1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交付 义务视为履行完毕(而不论标的资产是否已实际完成交付或产权过户登记),泰山电力即成为标的资产的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 合法所有者,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泰山电力享有和承担;

公司则不再享有与标的 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指定 媒体披露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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