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6-05-13 |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阳光-中国五矿集团基 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二期) "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 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 光人寿" )投资由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阳光资产" )发起设立的"阳光-中国五矿集团基础 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二期) " (以下简称 "本投资计划" 或 "投 资计划" )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投资计划于
2018 年9月13 日由阳光资产作为受托管 理人发起设立.本投资计划的类型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以债权的方式投资于偿债主体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用 于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免增 信条件.本投资计划投资期限为自各笔投资资金起息日起 10+N 年,10 年内投资资金年利率 6.35%,10 年后若投资计 划自动续期,则年利率上调 3%/年.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阳光人寿持有公司股权 36%,与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均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集 团" ) ,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阳光人寿与公司属于 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阳光人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699030841)成立于
2007 年12 月,是主要经营人 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 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 1,834,250 万元.阳光人寿成立 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以专业服务为广大 客户提供人身、养老、医疗、健康、意外等保险保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投资计划定价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市场化原则进 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 关方利益.
(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由交易相关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行业 惯例,综合考虑公司发行及管理成本,参考同业同类产品费 率水平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阳光人寿投资本投资计划合计人民币
8 亿元.投资计划 每个计息期应收取的管理费=该计息期内投资资金本金余 额*0.23%÷360*融资主体在该计息期占用投资资金的实 际天数.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投资计划的受托管理费按投资计划各计息期对应收 取,由受托人计算,每季度结算,经托管人复核后,于每个 分配日向受托人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支付日期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受托合同自委托人阳光人寿及受托人阳光资产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2018 年9月13 日,双方完成签署投资合同,投资计划生效.投 资期限为投资计划生效日起 10+N 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阳光资产于
2018 年6月15 日召开了管理层产品管理委 员会会议,对本投资计划进行审议并同意设立,该决策流程 符合阳光资产的相关制度. 另外根据阳光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