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05-14 |
2016 年2月17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 ) 的通知,中国五矿于
2 月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 豁免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23 号)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 核准豁免中国五矿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中国中冶 12,265,108,500 股股份,约占中国中冶总股本的 64.1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中国五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国五矿应当会同中国中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2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