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6-06-02

〔2 〕 但是,在与之类似的 武汉数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邓剑虹其他合同纠纷申请再 审案 中,最高人民法院又认为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3 〕 这显然有悖于 相似案件应作 相同处理 的正义原则.在民法典编纂之际,笔者拟从现行立法与学说出发,就 行为人伪造、 盗窃代理权凭证实施法律行为的私法效果 予以分析,以期在理论上回应我国现有相关判决尤 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系列判例,进而为完善民法典总则的立法略尽绵薄之力. ・

6 6

1 ・ 清华法学

2018 年第

6 期〔1 〕 〔2 〕 〔3 〕 依据 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数据统计,截至

2018 年7月,涉及伪造、私刻公章的案件超过

3000 件,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和终审的案件有

145 件.从我国法院的相关判决来看,盗窃、拾得企业公章、合同书等 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的非常罕见.究其原因在于: 第一,在行为人方面,伪造 ( 私刻) 公章、合同书等相比盗窃 公章、合同书等容易得多,而且不易被发现,这也是盗窃公章、合同书案件较少发生的原因;

第二,在企业方 面,试图防范他人伪造 ( 私刻) 公章、合同书等是几乎不可能之事,而企业防范盗窃、遗失公章、合同书等则 比较容易.本文主要探讨伪造、盗窃代理权凭证的类型,同时兼及拾得代理权凭证实施法律行为的私法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摘要 认为 : 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用人失察、对其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不力, 属于单位具有明显过错的具体表现.……但是,在相对方有过错的场合,不论该种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无表 见代理适用之余地.因本案基本授信合同及相关贷款合同,均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且兴 业银行广州分行在本案所涉贷款过程中具有过错,故本案不适用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参见最高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 2008) 民二终字第

124 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 年第

11 期.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 从内容上看,数控公司提供上述证据主要证明叶毅、李杰伪造数控公司印章、 冒用数控公司名义与邓剑虹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叶毅系大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剑虹所持 《武汉市商 品房买卖合同》即是在数控公司办公楼签订,合同上加盖有数控公司合同专用章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 ……原审判决认定叶毅、李杰与邓剑虹签订的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数控公司而言构成表见代理关系并 无不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3) 民申字第

2 -

1 号.

二、伪造、盗窃代理权凭证的学说分歧及其根源 ( 一) 伪造、盗窃、拾得代理权凭证的相关学说分歧 对于行为人伪造、盗用、拾得被代理人的代理权凭证等而以其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私法效 果,从学者建议稿来看,2016 年7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组织撰写的 《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王利明教授负责) 第170 条第

2 款规定,下列行为不得适 用表见代理: ( 1) 伪造单位的公章、营业执照、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 法律行为;

( 2) 被代理人公章、营业执照、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遗失或者被盗,或者与行为 人特定的职务关系已经终止,并且已经以合理方式公告或者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 此外, 孙宪忠教授 ( 第216 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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