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6-06-10 |
七、二零零八及二零零九年向卖方集团购买之运输装备数量将按年 递增29%、38%及28%,主要原因为预料本集团之最终成品销量将会增加. 本集团正 董事会函件C7C计划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开始向卖方集团购买箱体作为生产集团产品液压式 CNG加气站所需原材料,而本集团於二零零
五、二零零六及二零零七年均向独立第 三方购买该类产品.由於卖方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亦有能力生产同类箱体,且品质及 价格与上述独立第三方相若,故本集团计划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向卖方 集团购买上述箱体.由於拟额外购买上述箱体,因而导致二零零八年度向卖方集团 购买之运输装备数量估计增幅按年递增38%. 董事会在参考本集团业务之现有营运状况及预计发展及增长后,得出将售予 本集团客户之CNG拖车、LNG拖车、化学原料槽车、特种气体拖车及天然气加气站 系统之预测数量.年度限额乃按将予出售之上述最终成品预测数量乘以用於生产 有关最终产品之运输装备之市价厘定. 因此,董事会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年度限额公平合理. 5. 进行有关交易之理由及利益 由於本集团大部分客户均为城市燃气营运商、天然气加气站营运商及特种气体生 产商及用家,彼等需要使用CNG拖车、LNG拖车、化学原料槽车及特种气体拖车,以储存 天然气、化学原料及特种气体,并由气源运送至营运地点及天然气加气站,以及需要天然 气加气站系统,以销售天然气燃料.本集团生产高压气体瓶式压力容器、低温液体储罐及 天然气加气站系统,以及将高压气体瓶式压力容器及低温液体储罐装上槽车行走、半挂 车及自卸半挂车,以供生产本集团若干最终成品,包括CNG拖车、LNG拖车、加气站拖车、 化学原料槽车及特种气体拖车.本集团自二零零四年起购买卖方集团制造之上述运输装 备,以供生产售予最终客户之本集团若干最终成品.由於专门生产有关交易所述产品之 生产商数目不多,且中集集团供应该等产品之历史悠久,故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进行有关交易对双方均有裨益,而有关交易之条款对独立股东而言亦属公平合理, 且有关交易乃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董事会函件C8C6. 遵守上市规则 由於董事会预计有关交易之百分比率 (盈利比率除外) 按年计将不少於2.5%, 且 预期全年代价将高於10,000,000港元,根鲜泄嬖虻14A章,有关交易必须遵守申报及 公告规定,亦须经独立股东以股数投票方式表决批准.在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 批准之前,将不会超越上市规则第14A.34条规定之限额. 7. 订约方之资料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向能源装备行业提供集成业务方案以及设计、制造及销售专 门燃气装备.自收购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完成之后,本公司之主要业务并无任何转变. 中集集团之主要业务为设计、制造与销售乾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特种集装箱、道 路运输车辆、罐式储运设备及空港设备并提供维修服务. 8. 要求按股数投票表决之程序 根竟咀橹鲁滔冈虻66条,於股东大会提呈表决之决议案将以举手表决,除 非上市规则规定或 (於宣布举手表决结果之前或之时或撤回任何其他按股数投票表决之 要求时) 以下人士要求以按股数投票表决: (a) 大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