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6-06-18
独立董事述职―王新忠

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 5-12 月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18 年5月18 日起担任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2018 年5月18 日起, 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 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8 年5月18 日-12 月31 日,本人在任期内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述职―王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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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5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8 年7月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 股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8 年8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4、2018 年8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修订了《徐州海伦哲 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针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

2018 年9月1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对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以 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18 年11 月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公司增资入股赫尔曼・ 施 密茨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8 年11 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剑平先生持有的广东新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1.05%的股权事项进行 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需本人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5月18 日至

12 月31 日期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独立董事述职―王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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