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6-06-18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 议,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3 号)主要内容 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毛凤丽女士、张永辉先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 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并依 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 当事人的申请,我会于

2018 年10 月19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 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基本信息 长安丰利

24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安丰利

24 号)是北京丰利发行 的私募基金产品,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管 理人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基金),投资顾问为北京丰利.该产 品为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为光大银行,劣后级为北京丰利招募的投资人. 丰利经证定向增发基金(以下简称丰利经证)是北京丰利发行的私募基金产 品,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管理人为北京丰 利. 丰利久赢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利久赢)是北京丰利发行的私募基金产 品,托管人为国泰君安,管理人为北京丰利.

二、北京丰利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2015 年9月18 日,长安丰利

24 号因跌破止损线被停止交易,需补资才能 恢复交易. 根据北京丰利的安排,2016 年1月至

4 月,长安丰利

24 号投资人陆续将投 资份额转让给熙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泉投资),长安丰利

24 号投资 人据此成为了熙泉投资的合伙人. 为了将丰利经证、丰利久赢的资金转入熙泉投资,北京丰利向国泰君安提供 了伪造丰利久赢投资人签字的《丰利久赢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补充协议》,将熙泉 投资纳入丰利久赢投资范围.丰利久赢投资人对此不知情. 根据北京丰利指令,2016 年5月13 日,国泰君安将丰利经证 3,550 万元转 入丰利久赢;

2016 年5月9日、

5 月17 日, 国泰君安分两次将丰利久赢共 4,240 万元转入熙泉投资.

2016 年5月18 日, 北京丰利向国泰君安发送用熙泉投资资金向长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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