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7-05 |
一、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 方政府债务.
二、 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公司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 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行 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 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意《2017年安宁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和12018 年第二期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年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 行负责.
五、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 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 说明.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7年安 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监管 协议》 、 《2017年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 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和《2017年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 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 综合信用承诺 发行人、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对本期债券发行均已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若违反信用承诺书的承 诺,将依据《证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七、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8年第二期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简称 18安发专项02 ) .
2 2018 年第二期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整.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 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 票面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