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08-10 |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 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第
121 个交易日开 始,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1)、(2)、(3)的顺序 自动产生.
4、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国核建集团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集团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核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若本集团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 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则中国核建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扣留与本集团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现金分红,直至中 国核建集团履行增持义务.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2、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 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 有资金,以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 障.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若本人在任职期间因主观原因未能按 上述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扣留与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 金额的工资薪酬以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如本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 履行增持义务,则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权更换或解聘本人.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国核建集团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 诺 中国核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集团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若因本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 本集团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中国核建股票, 从而为本集团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2、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 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 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