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6-08-17 |
50 亩及以上、设施农 业的设施占地面积
25 亩及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
200 头及以上;
肉牛年出栏
20 头及以 上;
奶牛存栏
20 头及以上;
羊年出栏
100 只及以上;
肉鸡、肉 鸭年出栏
10000 只及以上;
蛋鸡、蛋鸭存栏
2000 只及以上;
鹅 年出栏
1000 只及以上. 林业:经营林地面积达到
500 亩及以上. 渔业: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
50 亩及以上;
长度
24 米的 捕捞机动船
1 艘及以上;
长度
12 米的捕捞机动船
2 艘及以上;
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
30 万元及以上. 农林牧渔服务业: 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 入达到
10 万元及以上. 其他: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农产品 销售总额达到
10 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经营户, 如各类特色种植业、 养殖业大户等. 5.农业经营单位: 指龙湖区内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 的法人单位和未注册单位, 以及不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法 人单位或未注册单位中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 既包括主营农业的 -
5 - 农场、林场、养殖场、农林牧渔场、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具有 实际农业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
也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学校、科研单位、工矿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基金会 等单位附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 6.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指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
30 天以上的人员数(包括兼业人员). 7.农民合作社:指有合作社的名称,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中关于合作社性质、设立条件和程序、成员权利和义务、组 织机构、财务管理等要求,有农业生产经营或农林牧渔服务,名 称为农民合作社的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 包括已在工商部门登记, 以及虽未登记但符合上述要求的农民合作社, 不包括以公司名称 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 村信用社等.也不包括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非农行业的农民合作社. 8.拖拉机: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 2.2 千瓦(含2.2 千瓦)以 上的拖拉机,包括小四轮与手扶式. 9.耕整机:指自带发动机驱动,主要从事水田、旱田耕整作 业的机械,包括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 10.旋耕机:指与拖拉机配套完成耕、耙作业的耕耘机械. 11.水稻插秧机: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用于水稻插秧的机 械. 12.联合收获机:指能一次完成作物收获的切割(摘穗) 、脱-6-粒、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机械.包括稻麦联合收割机、 玉米联合收获机. 13.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指普查年度内,农业经营户和农 业经营单位实际用于经营的林地地面积. 林地指生长乔木、 竹类、 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 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 流、沟渠的护堤林.不包括未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生态林 防护林. 14.有火车站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国家铁道部门设立 的能够正常进行货物或旅客运输的站点. 15.有码头的乡镇: 指在乡镇辖区内有在沿海、 江、 河、 湖、 水库等岸边建造的供船只停靠, 主要用于货物或旅客运输的构筑 物.不包括公园内的水域仅供游船停靠的码头. 16.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乡镇:指在乡镇辖区内有符合中国 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 17.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村:指本村地域内有为网上购物 等新型商品交易模式服务的配送站点. 18.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的乡镇:指全部或部分住户通过城 乡自来水管道网饮用自来水的乡镇. 19.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的村:指本村地域内 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垃圾集中处理, 或者虽然没有垃圾处理设施, 但是对垃圾实行统一集中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