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6-09-12 |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转让给精工建设债权的金额是以经公开拍卖的土地价格, 同时精工建设需支付同 期贷款利率,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土地, 需按照国家土地管理的规定进行公开"招、 拍、 挂" 流程,因此存在精工建设未中标无法获得购买资格,导致债权协议无法生效的风 险.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十、备查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