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09-18 |
2014 年8月---(注) 曾德华
2014 年9月1619,820.00 -(注) 曾德华
2014 年10 月1902,432.82 -(注) 曾德华
2014 年11 月---(注) 曾德华
2014 年12 月41,741,865.00 -(注) 曾德华
2015 年1月4720,000.00 -(注) 曾德华
2015 年2月1100,000.00
2015 年4月曾德华
2015 年3月---曾德华
2015 年4月2510,000.00
2015 年4月曾德华
2015 年5月5479,420.00
2015 年5月曾德华
2015 年6月41,362,000.00
2015 年8月曾德华
2015 年7月1152,400.00
2015 年8月曾德华
2015 年8月81,992,000.00
2015 年8月曾德华
2015 年9月52,558,000.00
2015 年10 月 曾德华
2015 年10 月---曾德华
2015 年11 月2550,400.00
2016 年4月合计
55 15,255,337.82 (注:报告期初,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应付实际控制人曾德华款项余额 5,538,096.35 元, 因此
2015 年1月以前公司拆出至曾德华的款项实质上均为偿还 其以前年度拆借与公司的款项. ) (2)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2015 年11 月20 日至本回复意见签署之日) 单位:元 关联方 名称 资金拆出时间 资金拆出金额 最后一笔资金 结清日期 款项性质 曾德华
2015 年12 月17 日500,000.00
2016 年4月29 日 股东临时拆借款 曾德华
2016 年1月8日60,000.00
2016 年4月29 日 出差备用金 合计 560,000.00 报告期初至报告期末,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德华占用资金的情 况,公司未收取任何资金占用费,相关资金占用均已于报告期末之前清理完毕. 报告期后至本回复意见签署之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 情况.
(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公司账面 核算科目 期间 占用资金总 额 清理占用资 金 期末公司对该 单位的应收款 项余额(注) 李佩琳 其他应收款
2014 年度 92,193.11 130,570.00 7,986.11
2015 年度 347,706.73 355,692.84 -
4 关联方名称 公司账面 核算科目 期间 占用资金总 额 清理占用资 金 期末公司对该 单位的应收款 项余额(注)
2016 年1月1日至本 回复意见签署之日止 期间 - - 成都蓉新聚 源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其他应收款
2014 年度 - - -
2015 年度 2,180.00 - 2,180.00
2016 年1月1日至本 回复意见签署之日止 期间 6,400.00 8,580.00 - 北京中辉防 雷工程科技 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2014 年度 - - -
2015 年度 - - -
2016 年1月1日至本 回复意见签署之日止 期间 900,000.00 300,000.00 600,000.00 成都盈创德 弘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预付账款
2014 年度 - - -
2015 年度 - - -
2016 年1月1日至本 回复意见签署之日止 期间 150,000.00 112,500.00 37,500.00 合计
2014 年度 92,193.11 130,570.00 7,986.11
2015 年度 349,886.73 355,692.84 2,180.00
2016 年1月1日至本 回复意见签署之日止 期间 1,056,400.00 421,080.00 637,500.00 (注:公司对该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包含公司记录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及预付账款等资产类往来科目中的余额)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原因及情况如下: (1) 李佩琳自公司成立之初至今,一直负责公司的商务谈判及公司综合管 理等职责,因此发生较多备用金借支,上述经营相关备用金均会在业务结束后 及时结清.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内部管理制度等严格约束并减少关联方间的资金占用.报告期后至本回复意 见签署之日,未再发生李佩琳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 公司与成都蓉新聚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交易主要系公司依 据租赁合同应收取对方的办公室租金(每月 800.00 元) ,租赁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