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09-18 |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 性判断、 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1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 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前述非公开发行 方案之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16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修订, 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发行底价、 发行数量.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 铁投集团 )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取得四川省国资委的批复意见. 根据前述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补充修订及调整, 董事会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作出了相应修订,并编制了更新的《四川路桥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名特定对象.其中,铁投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 购价格认购股份,认购金额为60,000万元,认购数量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对 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除铁投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 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 等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铁投集团外, 其他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 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5月10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2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64元/股.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 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铁投集团不参与询价, 但按照询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底价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