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11-27 |
1 - 释义「工程总承包合约」 指 吉天建设、成都九芯微、设计研究院及勘察研究院就 工程总承包安排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 日的设计、采购及建造合约 「工程总承包安排」 指 工程总承包合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岩土工程勘察费」 指 具有本通函 「董事会函件」 内「1.工程总承包合约-代价」 一节赋予该词之涵义 「勘察研究院」 指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 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为就工程总承包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向独立股东 提供意见而成立的董事会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包括齐 民先生、梁民杰先生及张树勤女士 「独立财务顾问」 或 「嘉林资本」 指 嘉林资本有限公司,可进行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 见) 受规管活动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之持牌法 团,获委聘为就工程总承包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之独立财务顾 问 「独立股东」 指 无须就将於股东特别大会提呈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工程 总承包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决议案放弃投票的 本公司股东 「独立第三方」 指 非本公司关连人士且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人 士 「吉天建设」 指 武汉吉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的有限 公司及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九芯微项目」 指 位於中国成都市双流区的技术研发基地 -
2 - 释义「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即於本通函付印前确定其所 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质量保证金」 指 建造费的3%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方案设计费」 指 具有本通函 「董事会函件」 内「1.工程总承包合约-代价」 一节赋予该词之涵义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本通函所述中国实体或於中国成立之企业之中文名称与其英文翻译如有任何歧义,概以 中文名称为准.注有 「*」 的公司名称翻译仅供识别用途. 就本通函而言,除非另有说明,已采用汇率人民币1.00元兑1.1699港元 (如适用) ,仅作 说明用途,并不构成任何代表任何款额已经、可以或可能会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进行兑 换. -
3 - 释义China Electronics Optics Valley Uni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98) 执行董事: 黄立平先生 (董事长兼总裁) 胡斌先生 (执行总裁) 非执行董事: 王秋菊女士 向群雄先生 张杰先生 孙颖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齐民先生 梁民杰先生 张树勤女士 注册办事处: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洪山区 野芷湖西路16号 创意天地 高层1号楼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中环 皇后大道中2号 长江中心19楼 敬启者: (1) 关连交易- 有关技术研发基地之设计、采购及建造合约 及(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