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1-28 |
5 用代码为 9113040070064718XK 号,股份公司依法设立.
(二)公司有效存续 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鸿泰咨询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 ,自成立以来 历年均通过工商年检,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合法存续的法律障碍.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经完成了
2014 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公示 工作. 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出现《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 定解散或者股东申请解散、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 情形.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鸿泰咨询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 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业务规定和细则, 对公司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 让具备的实质条件逐项进行了审查.经本所律师核查,并依据其他专业机构的专 业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鸿泰咨询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鸿泰咨询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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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鸿泰咨询的前身为鸿泰有限,鸿泰有限是
1998 年2月13 日依法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鸿泰咨询是鸿泰有限以其截至 20........